根据省、市通知要求,我单位唐兰民、闫春冉、李超、石银法、志达等5名同志通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,批准晋升技校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。
为了增加工作透明度,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,按照省、市人社部门有关规定,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,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30日,共15天。广大教职工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,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学校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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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高级技工学校
2018年11月16日